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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商务签证(重庆送签)
更新时间:2017-07-18 13:41:11
浏览量:36
主体地区:

丹麦

签证类型:

长期签证,短期签证,再入境签证,入出境签证,出入境签证,出境签证,入境签证,过境签证,工作签证,商务签证

有效期:

使馆定(以实际签发为准)

入境次数:

单次

停留时间:

使馆定(以实际签发为准)

送签地点:

重庆市

所属领区:

重庆领区

面向人群:

适用于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为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的人群

办理时长:

15-20个工作日

是否面试:

需要面试

受理地区:

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重庆市

主体地区:

丹麦

送签地点:

重庆市

签证类型:

长期签证,短期签证,再入境签证,入出境签证,出入境签证,出境签证,入境签证,过境签证,工作签证,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

单次

有效期:

使馆定(以实际签发为准)

停留时间:

使馆定(以实际签发为准)

所属领区:

重庆领区

办理时长:

15-20个工作日

是否面试:

需要面试

面向人群:

适用于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为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的人群

受理地区:

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重庆市

服务内容

第一:相关资料的审核、整理、案例分析、策划; 第二:协助填写大使馆签证表格; 第三:所有签证辅助资料的翻译; 第四:使馆排队代送签证、排队缴费、排队领取签证; 第五:如果需要可代订使馆所需的机票订单。                 

费用包含

第一:大使馆官方签证费用; 第二:签证服务费:包括材料分析、案例策划、审核、翻译、填表; 第三:单程快递费用(我们的协议快递是顺丰快递,如您有指定快递公司,或者需要加急快递,快递费用请您到付)。                 

免责声明

签证免责声明 第一:寰宇天涯旅游网为客户所提供的所有签证服务类别,均属于协助办理性质,您的签证申请是否成功,完全由该国的签证官根据您递交的申请材料独立判断,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预或交涉;并且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都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寰宇天涯旅游网站公示签证信息、资料的描述,虽然我们力求准确与完整,但是在任何情况下,若出现相关信息或者描述的不正确或不完整的情形,我们并不向申请人或者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仅供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第四:“工作日”、“申请时间”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使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打印纸缺失等,则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本网相关的处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请您待拿到签证及护照后再出机票或与酒店确认付款,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寰宇天涯旅游网不承担签证以外其它费用; 第五:资料的真实性是使领馆审核的最关键的因素之一,请申请人确保提供真实的申请资料; 第六:寰宇天涯旅游网在收取申请人资料后,经二次审核发现不符合签证申请资格的,保留作出不受理申请人签证申请决定的权利; 第七:签证结果返回我公司后,您可选择来我公司自取或委托快递寄送您的护照及其它返回的原件资料。如您选择快递寄送方式,则表示您授权我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快递服务,第三方公司(快递公司的)所有服务条款、权利与义务,您均已了解和认可。对于快递有可能带来的丢失、破损、或其他问题,由第三方公司(快递承运方)对您进行负责,我公司不予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任何赔偿。 当您选择我公司的产品或服务时,视同您已认同此条款的内容; 第八: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补资料或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的权利。         &n

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的原件须在面交资料当天带上,签证中心工作人员核对复印件资料的真实性后会直接退还原件。 2、申请人须提供真实的出行目的和行程安排,资料经过签证官审理完毕并批准您的签证后,须在5天内以邮件方式补充往返机票确认单,审核完毕才能返回护照。 3、使馆在合理的情况下,在审理签证申请的过程中有可能索要材料清单以外的材料,请申请人必须提供个人常用邮箱,领馆会以邮件方式联系补充。 4、从2015年10月12日开始,所有申请者均须亲自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录入指纹,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取指纹;成功录取十指指纹后,五年内不用再重新录取。

办理方式

1、亲自递送:申请人可以亲自前往我单位递交签证资料; 2、邮递办理:申请人也可以通过邮递的方式,将资料快递至我单位; 3、本人递交,提前预约,客服查询                 

办理流程

第一:自行查询签证信息 通过签证快搜功能,输入国家地区中文名称,可查询到您所需要办理的签证信息 第二:来电或在线核对签证资料 与签证客服沟通,了解需要办理签证的最新信息,如近期签证资料是否有变动、近期大使馆受理时间等 第三:签证资料/签证费用/签证协议 按照约定的方式递交签证资料、签证费用,并签订签证服务协议 第四:使馆受理签证申请 收到签证资料和签证费用后,当日整理和审核签证材料,并安排外勤人员在之后第一个使馆工作日前往大使馆递送签证申请 第五:通知签证结果,返还护照 签证办理结束,在使馆领取护照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通知签证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将护照和发票返还给申请人                 

所需资料

资料大类

资料清单

原件

复印件

资料说明

个人基本资料

护照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归国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个人照片

 

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个人资料表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身份证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户口本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暂住证明资料

 

1、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属于该领区时,需提供该资料,签发需超过3个月;

2、如果没有暂住证/居住证,请提供劳动合同或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明原件,显示居住时间需超过3个月。

个人资产证明

活期资金证明

 

1、本人名下工资卡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工资卡或者工资卡余额不足5万,请提供个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6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中方单位资料

在职证明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1、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申请人姓名、职务、月收入和工作年限;(如有提供工资对账单,月收入需和对账单显示金额一致) 
3、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出行费用由谁负责、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4、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

单位资金证明

 

工作单位近三个月到六个月银行对账单(必须是公司名称开户的对账单),当申请人本人或是申请者所属公司承担费用,则必须提供。若邀请信中提及邀请方或第三方承担所有费用,则不需要提供此材料。

单位资质证明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有最新年检,加盖单位公章。

外方邀请资料

外方邀请函(VU1)

 

官方邀请函或普通邀请函(可二选一) 
官方商务邀请函,即VU1表格,需邀请人认真填写完整每一项问题,并在相应的地方签字盖章,同时以PDF形式将有签名的邀请函直接电邮至使馆邮箱:广州cangkl@um.dk ;(请在网站下载填写) 
普通商务邀请函,需用邀请公司的正式信头纸打印,印有邀请公司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1、申请人的护照号码、出生日期、职务、薪酬; 
2、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共停留多少天),详细行程安排; 
3、出访费用由谁支付;e、回国保证; 
4、注明邀请人的姓名及职务,打印后盖章并亲笔签名。

参展/观展邀请函

 

会展组织方邀请函原件,请注意,本文件需由正式的展会公司签发。

参展/观展所需资料

 

参展时提供摊位确认函、摊位图、付款凭证、发票等相关摊位资料。

其它资料

住宿安排

 

1、如邀请方提供住宿,须有邀请方的另纸说明,需注明申请人的姓名、护照号码,同意入住的时间、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以及邀请方亲笔签名; 
2、如申请人自己负责住宿,请提供覆盖整个行程的英文酒店确认单,必须是真实预订,并显示每一位入住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

机票预订单

 

请提供全程的交通方式预订单,内容需为英文,例如:机票行程单、欧铁预订单、船票预订单等,请勿在未获知签证结果就先行购买机票。

国际医疗保险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需覆盖整个行程时间;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元人民币)。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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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28-86117777、028-86149333、028-86147333(工作日: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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